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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電梯安全 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電梯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提高我市電梯安全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西安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西安市電梯安全領域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堅持全局意識、系統思維、法治理念,以明確落實電梯相關單位安全主體責任為核心,以電梯安全問題綜合治理為切入點,集中破解當前電梯安全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逐步建立健全電梯安全監管新機制和電梯安全責任保險等制度,進一步理順電梯新建、加裝、使用、維保、更新改造等各環節權責關系,建立權責清晰、職責明確責任落實的電梯安全責任鏈條,構建“政府統一領導、屬地責任管理、企業主體責任、部門聯合監管、檢驗技術把關、社會廣泛參與”的多元共治格局,不斷提高電梯安全管理水平,為西安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組織機構 成立“西安市電梯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安排部署、推動實施全市電梯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領導小組構成: 組 長:陳吉利 市市場監管局局長 副組長:吳 繁 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成員單位:特種機電設備安全監察處、行政審批處、信用監督管理處、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當競爭處、財務內審處、法規處、新聞宣傳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特種機電設備安全監察處。辦公室主任由機電監察處處長擔任,辦公室成員由成員單位派員組成。各區縣市場監管局、市局各開發區質監分局(以下簡稱:區縣局)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加強對電梯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實施。 三、工作任務 (一)開展治理提升行動 以加快構建特種設備安全監管“12345”工作體系,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監管“133”工作重點為工作目標,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電梯安全治理提升行動”。采取統籌安排實施、逐級動員部署、運用點面結合的方法,優化行政許可、落實主體責任、強化責任監管。重點治理電梯企業證后資源條件保持不足、電梯維護保養走過場、使用單位管理主體責任不落實、行業安全和重點場所監管不到位等現象和問題。 1.嚴格市場準入和事中事后監管。以獲證后資源條件保持情況核查為主要手段,開展電梯企業證后監督檢查。核查主要內容:一是企業許可資質、管理人員、作業人員、辦公場所等信息;二是單位維保業務與人員配備情況;三是質量保證體系運行情況。對優秀企業進行表彰鼓勵,對資源條件保持不足、質保體系運行不暢的企業運用行政手段,采取從限制作業、停業整頓到撤銷行政許可的措施進行管理。對弄虛作假的企業在依法處置的同時引入企業信用監管措施,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監督核查的方式:以企業自查自改為主,以監督抽查為輔。監督抽查比例不低于 20%。責任單位:特種機電設備安全監察處牽頭,行政許可處 、信用監督管理處、區縣局配合。 2. 強化電梯使用單位主體責任落實。堅持“五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設備、重點部位、重點監管)監管理念和原 則,加大現場檢查和監督抽查力度。將大型城市綜合體、醫院、公共交通領域、公眾聚集場所、學校等重點場所的電梯使用單位管理制度落實情況作為監督檢查重點。把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隱患整改不到位、故障發生率高、群眾投訴頻繁的使用單位列入整治重點。將電梯轎廂內警示標識、使用標志張貼混亂、衛生情況差作為治理重點。按照屬地管理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將相關情況及時報送行業主管部門和所屬街辦(鄉鎮政府),對存在嚴重問題影響使用安全的行為引入信用管理機制,實施聯合懲戒,倒逼使用單位落實主體責任。 責任單位:區縣局牽頭,電梯檢驗檢測機構、維保單位配合。 3. 加強電梯維保環節質量監管,提升電梯維保質量。重點落實電梯維保單位維保質量主體責任,打擊低價低質維保現象,提高企業自我聲明和價格公示的透明度,約束規范電梯維保單位提升電梯維保質量,提高服務水平。建立維保單位的優勝劣汰機制,優化電梯維保市場結構,促進我市電梯維保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責任單位:特種機電設備安全監察處牽頭,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當競爭處、區縣局、電梯檢驗檢測機構配合。 (二)強化綜合治理能力建設 1. 建立電梯維保質量信用星級公示制度。對在西安市從事電梯維保活動的單位進行星級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布并在監管平臺上進行標注,引導物業服務企業和電梯產權人選優棄劣,激勵維保單位爭先創優、提升質量。 責任單位:特種機電設備安全監察處牽頭,信用監督管理處、區縣局、電梯檢驗檢測機構配合。 2. 加強電梯使用安全宣傳。通過市、區(縣)、企業三級共同發力的方式加大宣傳力度。采取安全講堂、警示教育、法制宣傳、公益廣告等多種形式加大電梯安全宣傳力度。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電梯安全知識進社區、進校園、進公共場所”,加強電梯安全知識宣傳,提高公眾電梯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電梯故障和事故,營造良好的電梯安全使用環境。 責任單位:特種機電設備安全監察處牽頭,新聞宣傳處、區縣局、電梯檢驗檢測機構配合。 3. 深入全面推行 電梯。 安全責任保險。對我市電梯安全責任保險推廣單位加大扶持、規范管理,提高數據歸集力度,利用政策導向提高電梯養老保險推廣力度。倡導鼓勵電梯使用單位、產權單位和維保單位積極投保電梯安全責任保險,提高參保率。加快西安市電梯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加大養老保險推廣和覆蓋效率,探索電梯安全社區化治理模式。 責任單位:區縣局牽頭,特種機電設備安全監察處配合 (三)進一步完善信息化監管機制建設 1. 推動維保記錄電子化。大力推行維保方式電子化,通過使用電子維保記錄,解決維保過程不透明、不規范的問題,提高電梯維保質量。 責任單位:特種機電設備安全監察處牽頭,區縣局配合。 2. 加速數據互通共享。打通檢驗檢測數據互通共享的渠道,提高數據上報的及時性和準確性,提升監管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切實提高特種設備安全監管信息平臺數據完整度發揮好平臺的綜合監管功能和作用。 責任單位:特種機電設備安全監察處牽頭,電梯檢驗檢測機構、區縣局配合。 3. 強化問題分析診斷。對在用電梯維保合同備案進行多數據源收集和分析,增強我市電梯安全問題的診斷能力。 責任單位:特種機電設備安全監察處牽頭,區縣局、電梯檢驗檢測機構配合。 (四)加大電梯問題和隱患處置力度 1. 優化電梯應急救援平臺 服務能力。通過整合提升 96333平臺服務能力,提高應急救援效率,增強訴求問題處置能力,提升電梯安全隱患發現和處置水平。 責任單位:西安特檢院牽頭,區縣局配合。 2. 提高隱患和投訴問題數據統計歸集能力。充分利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平臺的數據匯總、分析、運用能力,提高電梯問題的精準判斷分析,科學施策提高我市電梯問題處置效率。 責任單位:特種機電設備安全監察處牽頭,區縣局、電梯檢驗檢測機構配合。 3. 提升“智慧監管”能力和手段。充分利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優勢加強科技監管,持續推廣部署電梯智能監測技術,在重點區域采取重點部署的方式提高電梯問題發現和處置效率。 責任單位:區縣局牽頭、電梯檢驗檢測機構配合。 4. 加大電梯轎廂環境治理力度。對轎廂內標志張貼混亂現象進行集中治理,針對電梯轎廂內安裝的電子廣告、物聯網設備進行檢查糾正,落實西安市電梯運行監測標準,對不符合技術規范、未經型式試驗的加裝電子設備進行清理,進一步消除電梯安全隱患。 責任單位:區縣局牽頭,電梯檢驗檢測機構配合。 四、時間安排 電梯安全綜合治理分三個階段進行,分步實施。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3月10日—3月31日)動員部署工作由市、區(縣)、企業三級分別開展,市局負責制定工作方案,統一部署整治工作。各區(縣)負責對轄區電梯使用單位開展動員,部署整治工作任務。電梯企業要在企業內部傳達集中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布置企業自查自糾工作。動員部署方式應嚴格遵守當前防疫工作規定。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階段(2020年4月1日—6月30日)電梯使用單位要根據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圍繞使用管理責任落實情況開展自查自糾,確保使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問題得到有效整改;電梯企業要在學習宣貫的基礎上開展自查自糾,對照質量保證體系運轉和資源條件保持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將自查結果通過監管平臺及時上報。 第三階段:集中整治階段(2020年7月1日—10月31日)各牽頭單位依照工作分工,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以問題為導向,以消除安全隱患為目標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專項整治工作重點以未按照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和存在問題較多的企業,及發現的安全隱患為重點。 各區縣局在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中要注重屬地監管責任和使用單位主體責任的落實,督促各街辦(鄉鎮政府)、工業園區組織對本轄區內特種設備開展安全檢查,建立檢查臺賬,做好檢查記錄,對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督導各相關單位整改落實到位,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嚴格依法依規查處。 第四階段:督導檢查階段(2020 年 11 月 1 日—12 月 15 日)市局組成督導檢查組對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主要督導檢查各單位綜合治理工作安排部署情況、企業自查自糾落實情況和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電梯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結合工作任務和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夯實工作責任,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促進長效監管機制的建立完善。 (二)密切配合協調。各單位要將此次電梯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意義、目標、治理重點、具體做法等在轄區大力宣傳,爭取有關部門的協作支持。各電梯檢驗檢測機構要加強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厲打擊懲處。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要依法從重處置,加大其違法成本,引入信用管理機制,實施聯合懲戒,倒逼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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